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0 日(星期一)下午14 时30 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0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 号浙富控股大厦3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富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5 人,代表股份总数 2,671,055,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00 人,
代表股份总数71,563,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636,125,4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3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 人,代表股份总数36,633,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9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929,9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97 人,代表股份总数 34,929,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星韵律师 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 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 董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孙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76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274,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毅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913,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421,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劼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董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69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198,9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董庆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怀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91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422,8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怀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811,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319,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娟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 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何圣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6,829,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337,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圣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7,1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610,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7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永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丁松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7,217,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725,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丁松良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刘志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667,18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 络投票)的99.8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7,692,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志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