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15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4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0 人,实际参加会 议董事10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孙毅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二、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同意选举孙毅先生、李劼先生、何圣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毅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同意选举许永斌先生、徐晨先生、丁松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永斌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丁松良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丁松良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何圣东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圣东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 议案》
同意聘任李劼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芳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怀勇先生、方静辉先生、孙峰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娟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连波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会议以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程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八、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