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续聘程序合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费用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