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数量: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卫婵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岑宛泽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9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