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合规管理办法

查股网  2025-01-21  陕天然气(002267)公司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 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第四章 合规制度建设第五章 运行机制第六章 保障和支持第七章 监督与问责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动公司依法治企,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合规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全资(控股)

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各单位”)的合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以下简称“合规规范”)。

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合规管理人员,是指具备相应的法律和其他专业素质,能够准确理解有关合规规范及其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影响的,在企业中承担合规管理工作相关职责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实施合规管理的总目标是,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强化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公司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其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企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六条 公司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合规是企业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合规规范,主动防范、发现并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从管理层做起。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重视企业经营的合规性,承担有效管理企业合规风险的责任,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三)合规创造价值。公司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防范并化解合规风险,提升管理和业务能力,为企业自身、行业和社会创造价值。

(四)合规是企业的生存基础。公司不断提升合规管理重视

程度,坚持合规经营,为企业正常经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七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 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对合规管理的战略规划、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工作报告、重大事项进行前置审核,推动合规要求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各党建工作机构必须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制度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单位)是合规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按照职责分工对本业务领域内的合规管理负有直接和第一位的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合规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依据合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本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细化岗位合规义务清单。

(四)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合规培训。

(五)组织开展本业务领域相关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

(六)及时报告本业务领域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

对处置。

(七)组织对本业务领域管理的商业伙伴的合规监管。

(八)组织对本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

(九)组织或配合开展相关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第十三条 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合规归口管理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二道防线,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对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领域和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合规管理指南或合规指引。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

(四)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五)组织或协助其他业务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

(七)检查督促违规整改和合规体系的持续改进。

(八)指导督促公司各部门(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九)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十)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采取以下方式履行合规管

理职责:

(一)参加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说明、提供资料,接受合规情况举报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要求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合规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三)要求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其经营管理工作提交有关合规情况报告。

(四)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其提交整改方案并反馈整改结果。

(五)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所需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和纪律检查室是合规管理监督部门,是防范合规风险的第三道防线,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可向审计部提出审计要求,审计部依据需求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合规管理审计项目开展关于经营管理合规性及合规管理有效性方面的审计,并将有关结果通报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二)纪律检查室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涉嫌违纪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将有关结果通报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

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主要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组织起草、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合规管理机制,将各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要求嵌入业务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中。

(三)主动倡导合规经营理念,积极培育企业合规文化。

(四)落实公司提出的合规管理意见和建议。

(五)配备合格的合规管理人员,避免其承担与履行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工作。

(六)支持本单位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及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为其提供履职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本单位重要会议、查阅本单位各类业务与管理文档、充分尊重其独立发表合规专业意见的权利等。

(七)新业务开展前应当论证该业务的合规性,充分听取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合规审查意见,有效评估业务的合规风险,避免开展存在合规风险的业务。

(八)发现合规风险事项时,及时按制度规定进行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熟悉并遵守与其经营管理行为有关的合规规范和合规义务,依法合规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合规培训,主动识别、控制经营管理行为合规风险,并对自身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履行下列合规职责:

(一)主动了解、掌握和遵守合规规范。

(二)积极参加合规培训和宣导活动。

(三)按照要求签署并信守相关合规承诺。

(四)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关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

(五)坚持合规从业,避免发生违规事件,对自身行为的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六)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主动识别和防范业务合规风险。

(七)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八)出现合规风险事项时,积极配合调查,并接受问责。

(九)按照规定落实合规整改要求,杜绝出现相同或类似违规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应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管理要求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合规管理员。公司各部门(单位)应至少指定1名兼职合规管理员。所属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合规管理员配备情况向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合规管理重点领域

第十九条 公司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合规重点领域,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一)企业治理。完善公司章程,构建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

高决策有效性,保障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依法依规正确履职。企业法人层级合理,与自身资本规模、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控水平相适应。

(二)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国资委等上级机关监管规定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开展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严格资产(产权)处置管理,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真实反映资产价值。按照公开公平交易的原则定价,严格遵守进场交易相关规定,确保公正透明。

(三)投资管理。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在实施投融资、资产重组、并购,以及其他企业投资工作中做好合规调查、论证、决策、审查、过程控制、监督等工作,规范相关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四)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担保业务。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提供担保的,需严格履行担保业务程序,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所属各单位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业务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及时履行重大信息披露义务。

(六)招标采购。健全招标采购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禁应招未招、虚假招标行为,强化依法合规采购;完善对供应商在

招标采购中失信行为处理机制。

(七)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合规规范,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坚守土地、生态、安全等底线,逐一办理完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程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程序依法合规。

(八)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严防各种违规劳务分包,确保依法合规用工。

(九)安全环保。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立、完善企业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合规风险。

(十)上市企业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企业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十一)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

(十二)内幕信息。重视内幕信息的管理与内幕交易的防范,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的传递、收集及管理。

(十三)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十四)网络安全与数据管理。依法保护业务数据与客户信息安全,做好相关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建立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预案,防范因网络攻击、网络侵入,以及违规数据处理、数据泄露等导致的合规风险。

(十五)知识产权。加强对商业秘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时确权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十六)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贸易业务管理体系及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规范贸易行为及业务操作流程,优化贸易业务结构,形成贸易风险预警处理机制。

(十七)反垄断。加强反垄断制度建设,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强化反垄断事前审查、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对反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监督,防范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引发的合规风险。

(十八)反商业贿赂。强化对企业员工及供应商、合作伙伴的管理、监督,将反商业贿赂纳入企业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加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设计,综合运用调查、审计等方法,防范商业贿赂所引发的合规风险。

(十九)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四章 合规制度建设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各项操作指引,其他业务部门应当将合规管理要求纳入现有制度和管理流程。所属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细化合规管理办法,明确总体目标、原则、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本业务领域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针对合规重点领域以及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引,明确合规要求和具体管控措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有境外投资企业或有涉外业务的,应根据所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合规管理制度。

第五章 运行机制第一节 合规风险评估与警示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开展全级次、全领域、全方位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

排查,建立并及时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典型性、普遍性或者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合规义务清单,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的新增、变更、失效(或废止)等情况,定期梳理与本企业业务范围相关的合规义务清单,并及时修订企业规章制度,为企业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预警及防范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综合合规风险分析评估和监察、审计等情况,对不同领域的合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发布风险警示。

风险警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别、发生可能性、危害大小、风险防范措施以及责任部门等。

公司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风险警示,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防控风险;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落实情况,并给予指导帮助。

第二节 合规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管控清单。报上级单位审核事项,应附合规审查意见。

第二十九条 各业务部门严把第一道防线,负责本业务领域

日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其审查对象包括开展具体业务所涉及的文件、合同及具体经营决策等内容是否存在合规风险。

第三十条 各业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完善相关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本业务领域的合规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三十一条 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对以下事项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一)内部规章制度。

(二)重大涉法决策事项。

(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四)招标文件中主要合同条款。

(五)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

(六)公司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其他事项。

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其提供的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合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署合规审查意见。

业务部门对合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事项以外的属于本业务领域的事项,进行日常合规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当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第三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应当配合合规归口管理部门的合规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接受访谈、给予充足的合规审查时间、配合补充相关资料或进行解释说明。

第三十三条 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在履行合规审查职责过程中,

涉及需以财务、科技、信息化等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评估结论为合规审查的前提条件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先行出具准确、客观和完整的评估意见。

第三十四条 各级企业在进行相关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和采纳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

第三节 合规检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属各单位执行合规规范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也可以联合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实施检查。

第三十六条 所属各单位应当定期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合规检查分为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例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宣贯、执行情况。

(二)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的情况。

(三)合规管理职责分配及合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四)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违规事项的整改情况。

发生下列情形时,所属各单位应当向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自行组织专项检查:

(一)行业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要求其进行合规自查的。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

(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合规风险隐患的。

(四)发生涉及合规风险的投诉或举报。

(五)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出现阻挠、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情况等配合外部监管不力的。

(六)其他有必要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形。

所属各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违反合规规范行为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专项检查报告。

所属各单位分管合规管理的领导认为有必要时,可安排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业务部门直接进行合规专项检查。

第三十八条 开展合规检查,应当遵循客观、谨慎、高效原则,并可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审计活动同时开展。

第三十九条 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所属各单位收到合规建议的,应限期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所属各单位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 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合规管理检查时,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及合规管理人员应按要求给予协助配合,提供相关说明。

第四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合规管理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工作时,应当检查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合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等。

第四十二条 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应当按照公司审计部下达的整改通知组织整改。

第四节 合规报告

第四十三条 公司建立双线合规管理报告机制。所属各单位发生重大合规风险及事项,除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外,还须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合规归口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公司及时掌握合规风险情况并及时做好应对处置。

第四十四条 公司本部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第四十五条 业务部门应当按要求向合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阶段性合规管理报告;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合规分管领导提交阶段性合规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五节 违规事件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建立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七条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共同牵头,合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或者信箱,统一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按照涉及的分管领域移交相关业务部门。

接受举报和进行调查的相关人员,应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九条 业务部门应当对移交的违规线索,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造成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对涉嫌违纪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或者机构。

第五十条 所属各单位应当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针对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第六节 合规体系有效性评价第五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并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

第五十二条 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和职责、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合规文化、信息化建设、监督问责等方面。

第六章 保障和支持第一节 合规文化建设

第五十三条 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和所属各单位提供合规咨询;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合规综合培训。

各业务部门在本业务领域内提供相关的合规咨询;开展与本业务领域相关的合规培训。

第五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合规规范适用与理解的问题时,可以向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咨询。

一般事项的合规咨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重要事项的合规咨询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司合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回复。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理论

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体学习,推动各级企业领导人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开展合规培训,使其掌握合规知识、制度规定和风险防控要求。所有员工均应接受合规培训。

第五十六条 员工原则上每年至少应当参加一次合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合规基础知识、基本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培训方式以合规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合规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员工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员工参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员工培训必修内容。

第五十八条 合规培训记录应记载培训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合规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将合规手册学习、合规承诺签订作为新员工录用和干部履职前的必备内容,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六十条 公司应当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二节 合规考核

第六十一条 公司将合规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对所属各单位经营业绩、各业务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合规考核由合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所属各单位应将合规管理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对其各级子企业和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节 合规管理信息化

第六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快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在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功能模块,将合规管理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六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业务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共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利用大数据等技术,逐步加强对重点业务领域、关键节点合规风险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七章 监督与问责

第六十五条 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约谈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并责成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六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所属各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