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网安: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下午14: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玲。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9名,代表股份数为318,798,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949%。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36名,代表股份数为21,561,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为278,865,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3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5名,代表股份数为39,933,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608,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84%;反对6,189,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2,608,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84%;反对6,189,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18,764,7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3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527,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8%;反对34,1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严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