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20 号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显示,为拓宽加盟渠道,你公司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为资金压力较大的新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用于支付其店铺租金和装修投入。前述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日最高余额为2.28亿元,占违规行为发生时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4%。截至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函日,你公司已收回2.06亿元欠款。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4.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