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服饰:关于对美邦服饰的监管函
关于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08 号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胡佳佳:
2024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900万元至8,500万元。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175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第5.1.4条的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胡佳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5.1.9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