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监事会决议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德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0,188,624.1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