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减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东方雨虹(002271)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1月22日对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751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4861万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128.2656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上述共计130.751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2,519,627,295股减少至2,518,319,778股,经审议,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519,627,295元减少至人民币2,518,319,778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