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10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税)。2023年1-11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高能环境关联交易金额为73,150.14万元(含税)。
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与高能环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卫国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董事李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11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1-11月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
购商品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高能环境 | 成套设备、原材料等 | 市场价格 | 88,000.00 | 69,405.96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高能环境 | - |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高能环境 | 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 | 市场价格 | 4,000.00 | 1,548.96 |
向关联人提
供劳务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高能环境 | 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 | 市场价格 | 4,000.00 | 2,195.22 |
合计
合计 | - | - | - | 96,000.00 | 73,150.14 |
(三)2023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 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高能环境 | 成套设备、原材料等 | 69,405.96 | 81,000.00 | 2.52 | -14.31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7)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高能环境 | - | - | -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高能环境 | 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 | 1,548.96 | 5,000.00 | 0.03 | -69.02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高能环境 | 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 | 2,195.22 | 3,000.00 | 0.05 | -26.83 |
合计 | - | - | 73,150.14 | 89,000.00 | - | -17.81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最终情况及经审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表中所述“高能环境”指高能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凌锦明;注册资本:152,614.1121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288412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卫国。
截至2023年9月30日,高能环境总资产为2,554,239.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7,243.94万元,2023年1-9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49,03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757.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持有高能环境股份数量为263,452,149股,占其总股本的17.14%,亦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高能环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高能环境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且经过核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销售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销售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提供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采购成套设备及原材料等产品,金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税)。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总量,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
采购成套设备、原材料等产品,金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土工材料、环保材料等产品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拟接受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防水工程服务及其他建筑建材系统服务,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税)。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6,000.00万元(含税)。此次预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与高能环境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总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24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亦将对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交易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