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06  东方雨虹(002271)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东方雨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公司本次向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62.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3,097,087.7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0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设项目10,717.646,567.57
2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万吨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12,457.269,028.92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
3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19,389.6316,307.56
4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136,545.95116,521.61
5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37,417.2430,815.88
6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39,327.6332,449.89
7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54,615.7145,686.33
8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32,451.4827,066.52
9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17,844.7214,619.98
10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113,671.06104,317.09
11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80,000.0028,342.42
12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160,076.24128,276.24
1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0,000.00240,000.00
合计954,514.56800,000.00

上述生产建设类项目中的项目8为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南通项目”),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同时结合地区市场发展情况和公司未来的产能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变更南通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等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南通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南通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上述生产建设类项目1至项目7、项目9至项目12分别由公司在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法定使用期限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鉴于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南通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南通项目用于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南通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开展。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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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喆 谢晶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