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2月5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蔡昭昀 黄庆林 陈光进 朱冬青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