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董事会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提议情况
近年来,公司聚焦主业,多元并进,一方面通过坚持零售优先、合伙人优先,持续进行渠道优化变革,持续发力以民用建材为代表的C端零售业务,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提升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依托于防水主业所积累的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的协同性及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快速发展以砂浆粉料为代表的非防水业务,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第二增长曲线;此外,公司积极布局非织造布、特种薄膜、VAE乳液、VAEP胶粉等上游产业,提升公司供应链抗风险能力;持续推进“出海”工作,积极发展海外市场,有序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现已形成聚焦建筑防水行业,向民用建材、砂浆粉料、建筑涂料、节能保温、胶粘剂、管业、建筑修缮、非织造布、特种薄膜、乳液等多元业务领域延伸的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业务规模和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创新驱动及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公司发展的内生增长动力更加强劲,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有能力持续稳定回馈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在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李卫国先生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不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2、李卫国先生提请公司就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提交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李卫国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可实施性。
3、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和经营性净现金流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规定程序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并提交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卫国先生出具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