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6-07  东方雨虹(0022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7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工程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莱西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农业银行莱西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27,000万元。

3、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徐州分行”)

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之间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0,000万元,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00万元,均为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广东工程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90,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均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160,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均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徐州卧牛山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6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广东工程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0,4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42,0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3,000万元;公司对徐州卧牛山的担保金额为16,00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8,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号;

3、法定代表人:贺卓纯;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330,284,426.03元,负债总额1,755,676,610.3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2,637,653.02元,流动负债总额1,685,025,734.4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74,607,815.6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04,631,444.67元,利润总额-113,437,323.59元,净利润-83,816,759.47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广东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229,082,216.51元,负债总额1,656,807,611.6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29,047.60元,流动负债总额1,648,646,758.9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72,274,604.88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6,267,599.18元,利润总额-5,038,980.26元,净利润-2,333,210.76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广东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9级。

8、广东工程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友谊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潘武成;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859,876,577.99元,负债总额330,402,963.4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118,843.22元,流动负债总额227,899,153.5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29,473,614.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361,228.21元,利润总额146,350,857.92元,净利润125,104,829.80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770,389,438.07元,负债总额228,367,670.5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25,982,703.8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42,021,767.54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0,368,769.54元,利润总额10,098,685.52元,净利润8,583,882.69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青岛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青岛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7日;

2、注册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纬七路9号;

3、法定代表人:李佳;

4、注册资本:10,002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制造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绝热材料、建筑涂料、砂浆材料、密封粘结材料、橡胶制品、密封制品、建筑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防水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徐州卧牛山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徐州卧牛山资产总额1,834,420,293.62元,负债总额841,597,068.8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0,126,065.45元,流动负债总额631,198,749.1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992,823,224.8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39,283,760.57元,利润总额175,700,964.98元,净利润150,174,019.33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徐州卧牛山资产总额1,748,628,578.44元,负债总额739,328,921.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739,056,667.6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009,299,656.56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7,554,109.52元,利润总额19,103,764.82元,净利润16,476,431.74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徐州卧牛山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7级。

8、徐州卧牛山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金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与农业银行莱西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公司与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3、担保金额

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余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广东工程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徐州卧牛山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广东工程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徐州卧牛山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44,562.20万元,

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1,13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9%;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431.2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89,562.2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25%。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6,131.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07%;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431.2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农业银行莱西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