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卫国、李兴国)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兴国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4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 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东方雨虹、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 |
|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2月5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4年2月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8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雨虹的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20.7386%减少至本次权益变动后的20.0000%,触及1%和5%的整数倍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李卫国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小林子冲********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姓名:李兴国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双阳南区**********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李卫国先生是东方雨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李兴国先生是兄弟关系,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李卫国先生与李兴国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方雨虹外,李卫国先生及李兴国先生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上市地点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03588 | 上海 | 李卫国 | 233,685,089 | 15.34% |
| 李兴国 | 21,500,086 | 1.41% |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8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雨虹的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20.7386%减少至本次权益变动后的
20.0000%,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履行员工持股计划兜底承诺和偿还质押借款。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因前述减持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存在李卫国先生因继续实施减持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李卫国 | 大宗交易 | 2026年4月17日 | 806.0000 | 0.3374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20日 | 958.3500 | 0.4012 | |
| 合计 | - | - | 1,764.3500 | 0.7386 |
如上表所示,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0.7386%,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方雨虹的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20.7386%减少至本次权益变动后的20.0000%,触及1%和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李卫国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李卫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48,447.4150 | 20.2819 | 46,683.0650 | 19.54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447.4150 | 20.2819 | 46,683.0650 | 19.543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李兴国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0.9355 | 0.4567 | 1,090.9355 | 0.456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0.9355 | 0.4567 | 1,090.9355 | 0.456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49,538.3505 | 20.7386 | 47,774.0005 | 20.00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538.3505 | 20.7386 | 47,774.0005 | 2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东方雨虹477,740,005股股份,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191,648,198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40.1156%。其中,李卫国先生持有东方雨虹466,830,650股股份,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191,648,1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1.0530%。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2月5日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4年2月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前述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权益变动后持有人民币普通股575,342,242股,持股比例22.8450%。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
李兴国
2026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 股票简称 | 东方雨虹 | 股票代码 | 00227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卫国、李兴国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95,383,505股持股比例:20.738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17,643,500股变动比例:0.7386%变动后持股数量:477,740,005股变动后持股比例:20.0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方式: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卫国
李兴国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