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缪银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号)。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李辉先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53,775股(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12%),缪银兵先生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5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0.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缪银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银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缪银兵先生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缪银兵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2月1日 | 7.01 | 50,000 | 0.011%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缪银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200,000 | 0.046% | 15,000 | 0.0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 | 0.011%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 | 0.035% | 15,000 | 0.035%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缪银兵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缪银兵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缪银兵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缪银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