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