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川润股份(002272)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相关资料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上述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管理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除以上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饶洁、钟胜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