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现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
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新增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实施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
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6351万元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欧盛液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为优化业务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经营效率和防范风险,川润液压使用募集资金对欧盛液压增资后,公司将所持有的欧盛液压股权按投资成本转让给川润液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四)
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由欧盛液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欧盛液压将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