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至1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至8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至4名,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1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