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关于其他事项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其他事项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被台州市路桥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亦不知晓案件所涉具体事项。
叶仙玉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未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对叶仙玉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拥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