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前通过公司钉钉系统通知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7名,实际出席持有人17名,代表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6,712,5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712,5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启斌、徐群辉、商佳明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6,712,5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启斌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十、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712,50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