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承诺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邹洵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谢元钢先生、董事副总裁邹准先生、董事副总裁雷敬杜先生、监事会主席阳忠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邹洵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谢元钢先生、董事副总裁邹准先生、董事副总裁雷敬杜先生、监事会主席阳忠阳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姓名 | 直接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4,679,300 | 62.07% |
邹洵 | 6,535,183 | 1.11% |
谢元钢 | 7,613,319 | 1.30% |
邹准 | 22,764,878 | 3.87% |
雷敬杜 | 600,000 | 0.10% |
阳忠阳 | 140,000 | 0.02% |
合计 | 402,332,680 | 68.47% |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三金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邹洵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谢元钢先生、董事副总裁邹准先生、董事副总裁雷敬杜先生、监事会主席阳忠阳先生共同承诺:
自2023年9月14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机构/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配股等原因而增加股份的,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