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桂林三金(002275)公司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7日和2021年12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4年2月9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2018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7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295,951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6.84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2年2月10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2月9日届满,解锁股份6,147,975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

3.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2月9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解锁股份6,147,97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后续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达成情况。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的结果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再行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