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邹洵先生
6.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0人,代表股份407,140,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924%。其中: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403,75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15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1人,代表股份3,38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4,42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07,120,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4,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0%;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1%;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高毛英、高瑶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