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70,56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0.48%。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
王远明 阎洪生 谭光军 胡小龙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