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01  友阿股份(002277)公司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iendhpApolo CommerdalCo.

编号:2026-02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12 月9 日,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 阿股份”)控股股东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 与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勤学堂”)签署《股票转让合同》, 约定友阿控股将其所持友阿股份的69,848,05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友阿股份总股本 的5.01%)转让给上海勤学堂,转让价款合计为210,941,132.1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 年12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 年2 月,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签署《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双方 协商一致将标的股份转让最晚交割日变更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2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 年12 月,双方 签署《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协商约定标的股份转让最晚交割日调整 为2026 年6 月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7)。

二、本次转让的进展情况

鉴于双方预计无法于《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二)》约定的期限内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标的股票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手续。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 友阿控股与上海勤学堂于2026 年6 月29 日签署《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三)》, 主要条款如下: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iendhpApolo CommerdalCo.

甲方(转让方):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勤学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同意将《股票转让合同》第5.1 条变更为:甲乙双方同意,除非双 方另行达成延长本次收购交易履行时间的约定,标的股票过户最迟不得晚于2027 年 6 月30 日(以下简称“最晚交割日”)之前完成;若截至最晚交割日,标的股票因 政策或监管未能过户至乙方名下,则本合同自最晚交割日起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同 意,如在最晚交割日前甲方已经向中登深圳递交标的股票过户申请并被受理的,则 本合同继续执行)。

2、在最晚交割日之前,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审核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标 的股票无法完成转让或交割的,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终止《股票转让合同》《股票 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及本补充协议,双方同 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签署补充合同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转让未触及要 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转让尚需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 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本次交易事项是 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事宜,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函》;

2、《股票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三)》。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