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7%)且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5%),回购总金额不超过85,000,000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最高成交价为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35,423.45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回购指引》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40,245,500股的25%,即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0,061,375股。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