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大厦一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芳英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70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5,468,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13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63,909,648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42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2,489,648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21,17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158人,代表股份4,295,1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的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24,84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22%;反对31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1%;弃权305,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3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812%;反对318,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5%;弃权305,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0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冯诚律师、王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