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70 号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关于持续经营。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46亿元,同比减少8.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29亿元,同比增加34.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6.71亿元,同比增加2.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亿元,连续三年为负,同比减少494.64%。同时,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对你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以及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的变化情况,按销售模式分类,分析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增加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和利润等情况。
(2)结合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结算模式、回款情况等,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和合理性。
(3)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对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效果。
(4)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净资产为2.75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76亿元,账面价值为7.31亿元,你公司共计提坏账准备2.45亿元,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860.38万元,收回或转回8.83万元,核销2,280.22万元,其他变动
9.45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方名称、欠款金额、账龄、计提坏账金额及相关交易背景,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
(2)补充说明1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回款条件、回款政策及长期挂账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否存在逾期回款的情形,如是,
请结合相关客户资信状况、还款意愿及期后回款情况,并说明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为负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计提时间的合理性。
(4)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变动的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变动的理由及合理性、回款情况及债务人提供相应保障措施的有效性等。
(5)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公司净资产余额和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从而规避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3.关于存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净资产为2.75亿元,存货账面余额为9.88亿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2,259.51万元,账面价值为9.64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计提减值准备
17.01万元,转回或转销1,127.37万元,其他变动-46.85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存货转回或转销以及其他变动的类型,跌
价准备的计提时间,转回或转销和其他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期间计提是否合理、谨慎,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2)补充说明你公司近三年年末存货的具体内容、存货周转情况、存货计价方式及盘点情况,是否有存放在境外的存货,如是,具体说明存货金额、占比、类型、存放地点、你公司对境外存货进行盘点所执行的核查程序。
(3)结合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的类别、产品价格、销售情况等,说明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依据和过程,存货是否存在滞销风险,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公司境内和境外存货进行盘点所执行的核查程序,同时,结合公司净资产余额和报告期内存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存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从而规避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4.关于货币资金。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75亿元,其中,7.73亿元存放在境外,0.55亿元为受限资金;短期借款10.5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27亿元。请你公司:
(1)分类别说明境外存款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归集主体、存放类型、管控措施、资金安全性、受限情况、境外资金规
模与境外业务的匹配性,并说明境内资金是否能够维持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2)结合流动资金需求、短期债务到期情况、期末可动用货币资金、经营现金流状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偿债计划、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因素,分析说明你公司流动性风险;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3)结合公司日均货币资金余额、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货币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具体核算过程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4)说明你公司使用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5)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银行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对资金流水和境外资金等的核查程序,说明公司境内和境外的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否完整准确。 5.关于预计负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9.35亿元,其中,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为1.93亿元,较期初增加1.83亿元,银行罚息、逾期罚款等预计负债余额为3.38亿元,较期初增加0.59亿元。请你公司:
(1)全面自查并逐项补充说明公司目前所涉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执行情况、当前进展以及相应会计处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并说明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风险。
(2)全面梳理截至目前,你公司已触发违约的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包括银行借款发生的时间、合同签署日期、借款用途、出借方、借款利率、抵押物情况、借款期限、到期时间、逾期金额、逾期利率,同时,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借款偿还情况,说明你公司触发违约或交叉违约条款后相关抵押物是否已经或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是否影响你公司正常经营,并说明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充分提示风险。
(3)全面梳理截至目前,你公司已逾期未支付的其他债务具体情况,包括债务款项的形成时间、原因、金额、交易对象、付款约定、报告期内的支付情况等,同时,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已涉诉,如是,说明是否存在相关资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关于其他应收款。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为14.35亿元,其中供应商返点4.09亿元,供应商退货款3,101.08万元,其他单位款项6.63亿元,押金、保证金3.14亿元,其他1,639.85万元;你公司共计提6.52亿元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为7.82亿元。请你公司:
(1)列示供应商返点、供应商退货款等各类别下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包括款项发生的原因、背景、涉及对象、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计提原因、计提时点的合理性、历史合作情况、历史回款情况等。
(2)结合你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规模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重点说明你公司应收供应商返点和供应商退货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采购商品的入库情况,说明相关采购行为是否真实,结合相应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向供应商采购的方式,变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
(3)结合供应商返点的具体约定内容,说明相关款项和成本的会计处理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说明近三年是否存在供应商返点和供应商退货款违约支付的情况,如是,具体说明你公司是否采取了充分、有效的应对措施,结合相应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
(5)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以前年度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是否真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关于债务重组收益。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8,845.77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债务方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方、债务重组的过程与时间、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债务形成背景及是否存在商业实质、债务金额、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等。
(2)说明你公司针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关于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仲裁减免1.70亿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上诉仲裁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原因、涉及主体、仲裁发生的时间、裁定过程、裁定结果等,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如是,请充分揭示。
(2)说明相关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和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况。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关于商誉。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25.81亿元,你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9.50亿元,期末账面价值为6.31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对杭州联络联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计提344.52万元,未对其他商誉计提减值。请你公司:
(1)结合商誉涉及的各投资单位在报告期内的运营及业绩情况、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分别说明报告期对上述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参数选取及依据、可回收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等,核实你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商誉减值相关处理是否符合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2)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2.17亿元,其中,履约保证金余额为1.87亿元,同比增加8,262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大额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原因及必要性,对应的具体业务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占合同金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说明履约保证金相应交易对方的情况,是否与你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关联关系,你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关于固定资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7.26亿元,较期初增加2.68亿元,你公司在建工程-联络互动智能穿戴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期初账面价值为2.93亿元,报告期内增加8,511.13万元,减少3.78亿元,期末账面价值为0元,你公司年报显示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0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你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构成及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生产经营情况、产能利用率、未来发展规划等,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在建工程的变动情况、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说明你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关于研发费用。报告期内,你公司产生研发费用1.04亿元,与上期持平,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33人,较上期减少178人。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近两年各研发项目的项目名称及内容、立
项时间、预算金额、已投入金额、研发方式、研发进展、完成时点、用途及成果等情况,并详细说明相关研究成果在公司业务开展中的具体作用体现。
(2)结合近两年研发费用各明细项目变化情况、研发项目变动情况、主要材料采购情况及具体用途、委外研发项目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并说明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及合理性,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的划分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结合研发项目情况、研发人员的认定依据、相关薪酬政策等因素,说明研发人员人数明显减少但研发费用未相应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原因,研发人员数量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4)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就公司近两年研发费用真实、准确、完整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核查比例、形成的审计结论。 1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共计提减值损失5.57亿元,报告期内新增计提2,682.76万元。请你公司:
(1)分项目列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包括被
投资单位名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减值计提金额、期末余额等,并逐项补充披露被投资单位投资背景、主要业务情况、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等。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减值测试过程、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并结合被投资单位近年来经营情况和业绩表现等,说明减值时点及金额的合理性,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4.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90亿元,较期初减少2.05亿元,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589.34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并结合你公司投资目的、投资时间及金额、持股比例、你公司管理相关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对被投资单位的具体影响等,说明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依据。
(2)具体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过程及合理性、充分性,说明就上述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5.关于其他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你公司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1.70亿元。请列示该项目明细,并说明将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依据。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关于所得税影响额。报告期内,你公司所得税影响额为3,501.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4,980.62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影响额的核算原则及主要计算过程。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7.关于供应商。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8.4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5.76%。请你公司:
(1)说明前五名供应商与你公司的交易内容、合作年限、结算周期及方式、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等,以及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名单、对应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等。
(2)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及采购模式等,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请北京大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