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关于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6  光迅科技(002281)公司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1,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95,152,952股的0.1196%;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其中690,500股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148,000股的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34,500股的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78,000股的回购价格为10.99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6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人,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1人发生重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2人发生重叠,故实际涉及人员为83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5,152,952股调整为794,201,952股。

一、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转批的国资委《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资厅考分[2017]70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4、2017年12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以

9.55元/股的价格向5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8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9.55元/股调整为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5月29日为授予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13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8元/股。

7、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1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98元/股。

8、2018年12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9.55元/股,回购

数量共计80.7万股。

9、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1人已身故,2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10、2020年1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77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9,000股。

11、2020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000股。

12、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中的1人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为1万股,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3、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7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3,000股;对预留授予的80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8,500股。

14、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3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15、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000股。

16、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8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三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17、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465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70,000股。

18、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暂缓授予的9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4,000股。

19、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5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2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1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21、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因在解锁期间内股价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所涉及的65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激励对象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19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0年9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0.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5、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0年12月18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5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2元/股。

6、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已身故,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4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98名激励对象授予2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40元/股。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5人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为2.9万股,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9、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4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41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06.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述10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1.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10、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的规定。依据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所涉及的81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760.1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6人因退休或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和暂缓授予的63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9,000股。

12、2023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的623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25,000股;同意对预留授予的176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7,500股。

13、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7人因退休或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18.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2019年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人因退休或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2
第二次解锁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2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2019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锁期2020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注:

1) 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上“净利润”与“ROE”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 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

资产和对应的净利润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及下一年净资产和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3) 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

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4) 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五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定价基准,未达到的可延长解锁期,直至符合上述条件。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发现金红利等事宜,则定价基准作相应调整。

5)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

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资委备案。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内(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29日),公司股价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25.44元,第二个

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所涉及的65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65.45万股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退休或离职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7人因退休或因个人原因离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且不受雇于竞争对手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予以回购;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据此,由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8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95.1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95,152,952元减少为794,201,952元。(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1人发生重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2人发生重叠,故实际涉及人员为83人。)

(二)回购数量

因公司2017年、2019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的原激励对象的95.10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需调整。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故此,对于66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69.0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98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85元/股。对于11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4.22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51元/股;对于6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3.4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40元/股,同时,扣除已

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34元/股;对于3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99元/股,同时,扣除已由公司代为收取的该部分股权对应的现金分红0.17元/股。

(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1人发生重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人员中有2人发生重叠,故实际涉及人员为83人。)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1,235.227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0,500股调整为0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8,500股调整为96,000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281,800股调整为20,203,8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95,152,952元减少为794,201,952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股份数(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359,1044.95-951,00038,408,1044.84
高管锁定股1,147,6580.141,147,6580.14
首发后限售股16,960,6462.1316,960,6462.14
股权激励限售股21,250,8002.67-951,00020,299,8002.5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5,793,84895.05755,793,84895.16
三、股份总数795,152,952100.00-951,000794,201,952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 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