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通过挂牌方式出售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