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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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志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袁志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之日,袁志云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袁志云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提名袁志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9)、《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7)。
2024年6月13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袁志云女士的通知,其已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