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文件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树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职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主席于树明,监事黄志强、王军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主席于树明,监事黄志强、王军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