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天润工业(0022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3-018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9,457,1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1,404,388股后的股本1,118,052,7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或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2、2023年6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1,404,388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0股。根据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3、自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股后的1,139,457,1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245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202*****917邢运波
300*****391孙海涛
402*****653徐承飞
508*****078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

咨询联系人:冯春、金佳慧子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