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3-03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邢运波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61.5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数量约为530.7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时,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