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变化,不涉及相关股东各自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变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范围、合计持股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动。
2、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润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联合”)及股东于树明的书面通知,于树明与天润联合不再存在法定一致行动关系情形,于树明不再是天润联合的一致行动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说明
2023年2月13日,公司股东天润联合、邢运波、孙海涛、郇心泽、于作水、曲源泉、洪君、徐承飞、林国华、鞠传华、于树明、于秋明签署了《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因邢运波持有天润联合51.63%的股权且担任其董事长,孙海涛担任天润联合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承飞担任天润联合的董事,于树明担任天润联合的监事,且邢运波、孙海涛、徐承飞、于
树明与天润联合均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邢运波、孙海涛、徐承飞、于树明与天润联合存在法定一致行动关系。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2023-00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及权益变动情况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树明辞去天润联合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有职务,且天润联合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树明与天润联合不再存在法定一致行动关系情形,于树明不再是天润联合的法定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前后,天润联合、邢运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当前总股本1,139,457,178股):
变化前 | 变化后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天润联合 | 174,991,840 | 15.3575% | 天润联合 | 174,991,840 | 15.3575% |
邢运波 | 135,528,925 | 11.8942% | 邢运波 | 135,528,925 | 11.8942% |
孙海涛 | 24,214,246 | 2.1251% | 孙海涛 | 24,214,246 | 2.1251% |
徐承飞 | 10,849,841 | 0.9522% | 徐承飞 | 10,849,841 | 0.9522% |
于树明 | 8,236,138 | 0.7228% | |||
合计 | 353,820,990 | 31.0517% | 345,584,852 | 30.3289% |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后,邢运波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31.05%减少至30.33%,减少的股份比例为0.72%。
天润联合的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且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除实际控制人以外,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后,邢运波能够实际控制公司30.33%的股份表决权,该比例远大于其余股东,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09年上
市以来未发生过变更,邢运波对公司拥有稳定的控制权。因此,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事项,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东一致行动人关系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天润联合及于树明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变化的告知函》;
2、天润联合及下属子公司工商变更文件。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