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