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与关联方广州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