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亚太转债到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太转债”到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止2023年12月4日股票收市后,“亚太转债”仍未转股的,公司将以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亚太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亚太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年11月30日。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亚太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亚太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0.00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7〕826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债于2017年12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亚太转债”,债券代码“128023”。
“亚太转债”将于2023年12月4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现将“亚太转债”到期兑付摘
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为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亚太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8元/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根据规定,“亚太转债”的到期日为2023年12月4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为“Z太转债”。“亚太转债”将于2023年11月30日开始停止交易,2023年11月29日为最后交易日。
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亚太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亚太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三、可转债兑付摘牌
“亚太转债”将于2023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亚太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亚太转债”到期兑付摘牌工作。
四、其他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2761316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