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杭州亚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 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汽灵灵”)、杭州萧山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物业”)、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公司”)、浙江亚太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北京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广州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亚太”)、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汽车管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管路”)、杭州亚太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创园”)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及代收电费等。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0,700万元;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发生交易额不超过 1,57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4,500万元;预计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及代收电费发生交易额不超过9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伟中先生、黄伟潮先生、施兴龙先生、施正堂先生、孙华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智能装备 | 专用设备、材料等 | 协商价、市场价 | 10,000 | 757.44 | 2,475.01 |
汽灵灵(及其子公司) | 材料、办公用品等 | 协商价、市场价 | 700 | 94.58 | 565.73 | |
小计 | 10,700 | 852.02 | 3,040.7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亚太物业 | 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设施使用费 | 协商价、市场价 | 800 | 130 | 784.29 |
安吉公司 | 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 | 协商价、市场价 | 370 | 60 | 360.03 | |
创新中心 | 技术开发费 | 协商价、市场价 | 400 | 49.06 | 487.36 | |
小计 | 1,570 | 239.06 | 1,631.68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北京亚太(及其子公司) | 制动器成品、加工费及材料 | 协商价、市场价 | 2,000 | 321.09 | 1,615.47 |
广州亚太 | 制动器成品、材料等 | 协商价、市场价 | 12,000 | 2,275.24 | 7,868.82 | |
汽灵灵(及其子公司) | 制动器成品、材料等 | 协商价、市场价 | 500 | 71.29 | 375.89 | |
小计 | 14,500 | 2,667.62 | 9,860.18 | |||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及代收电费 | 安吉管路 | 租赁费、电费 | 协商价、市场价 | 400 | 0 | 198.92 |
亚太科创园 | 租赁费、电费 | 协商价、市场价 | 500 | 91.82 | 483.46 | |
小计 | 900 | 91.82 | 776.51 |
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发生金额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智能装备 | 专用设备、材料等 | 2,475.01 | 3,000.00 | 0.87 | 17.5 | 2023年3月28日《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号:2023-010)、2023年8月25日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汽灵灵(及其子公司) | 材料、办公用品等 | 565.73 | 1,200.00 | 0.2 | 52.86 | ||
小计 | 3,019.45 | 4,200.00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亚太物业 | 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设施使用费 | 784.29 | 800.00 | 68.54 | 1.96 | |
安吉公司 | 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 | 360.03 | 370.00 | 31.46 | 2.69 | ||
创新中心 | 技术开发费 | 487.36 | 500.00 | 2.06 | 2.53 | ||
小计 | 1,631.68 | 1,670.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北京亚太(及其子公司) | 制动器成品、加工费及材料等 | 1,615.47 | 3,000.00 | 0.42 | 46.15 | |
广州亚太 | 制动器成品、材料等 | 7,868.82 | 8,000.00 | 2.04 | 1.64 | ||
汽灵灵(及其子公司) | 制动器成品、材料等 | 375.89 | 1,100.00 | 0.10 | 65.83 | ||
小计 | 9,860.18 | 9,100.00 | - | - | |||
向关联人出租 | 安吉管路 | 租赁费、电费 | 126.50 | 200.00 | 4.85 | 36.75 |
房产及代收电费 | 汽灵灵(及其子公司) | 租赁费 | 188.26 | 200.00 | 7.22 | 5.87 | |
小计 | 314.76 | 400.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但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实际关联交易金额在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方介绍
1、杭州亚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 )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注册资本:500万元;营业范围:生产、研发、销售:
汽车制动智能生产线;计算机软件、智能(数字)化工程、自动化工程、自动化装备、智能机器人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动化成套设备(除特种设备)、智能机器人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能装备总资产4,733.82万元,净资产3,007.6万元,营业收入3,184.45万元,净利润696.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因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
额不超过10,000万元。
2、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灵灵”)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数字技术、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自动化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仓储服务、物流服务;信息系统场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汽车用品、铸件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冲压件、铸件原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润滑油;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汽灵灵总资产5,586.73万元,净资产1,642.90万元,营业收入3,968.17万元,净利润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控股的公司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
3、杭州萧山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物业” )
法定代表人:章叶祥;注册资本:200万元;营业范围:物业服务;房屋修缮;水电安装(除电力设施的承装、承修、承试);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湖东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太物业总资产1,444.05万元,净资产1,295.14万元,营业收入1,078.56万元,净利润266.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4、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瑞康;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实业投资、
物业管理;注册地址: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西段39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吉公司总资产107,814.28万元,净资产14,870.52万元,营业收入3,954.55万元,净利润-57.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70万元。
5、浙江亚太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法定代表人:黄伟潮;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许可项目: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创新中心总资产4,876.49万元,净资产3,125.25万元,营业收入1,151.33万元,净利润132.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担任创新中心董事长;公司董事施正堂先生担任创新中心董事;公司监事陈宇超先生担任创新中心监事。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6、北京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太” )法定代表人:杜君保;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范围:道路货物运输;生产、制造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汽车车桥、变速齿轮等各类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及模块;研发各类汽车制动系统产品、汽车车桥、变速齿轮等各类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及模块;销售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电器产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技术开发;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仅限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2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亚太总资产65,255.47万元,净资产-7,348.77万元,营业收入23,723.35万元,净利润-3,819.8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兴龙先生担任北京亚太副董事长。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7、广州亚太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亚太”)
法定代表人:柯玉田;注册资本:8,400万元;营业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禹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53号(厂房)之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亚太总资产19,135.30万元,净资产7,417.85万元,营业收入20,750.57万元,净利润1,106.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兴龙先生担任广州亚太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孙华东先生担任广州亚太董事。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
8、亚太机电集团安吉汽车管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管路”)
法定代表人:施瑞康;注册资本:3,000万元;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建
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西段39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吉管路总资产8,301.6万元,净资产1,768.31万元,营业收入7,466.27万元,净利润1,264.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9、杭州亚太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创园”)法定代表人:黄伟潮;注册资本:300万元;营业范围:科技创业园管理;电子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科研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产业化配套及技术成果转让服务;会务、会展服务;物业服务;成年人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房屋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太科创园总资产1,495.55万元,净资产1,092.99万元,营业收入1,077.08万元,净利润266.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2024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智能装备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专用设备及材料等。公司与汽灵灵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材料、办公用品等,公司向其销售制动器成品、材料等等。
公司与亚太物业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其向公司提供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与安吉公司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其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洁及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与创新中心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其向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公司与北京亚太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其销售制动器成品、加工费及材料等。
公司与广州亚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其销售制动器成品、材料等。
公司与安吉管路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吉亚太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向其提供厂房租赁及代收电费。
公司与亚太科创园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提供厂房租赁及代收电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市场有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在没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款项或对价的结算(支付)方面参照非关联方进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由于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持续性发生的,每笔交易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4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的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保证。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不完全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不会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