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世联行(0022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
10.00《2023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11.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2.00《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13.00《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累积投票议案
14.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1)人
14.01《关于选举薛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1)人
15.01《关于选举吴文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议案14、15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13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4、5、6、7、

8、9、11、14、15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4、5、6、

7、10、11、12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4日、2023年3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9、10、11、12、14、1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与议案7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3年4月19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传真:0755-22162231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00《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
10.00《2023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11.0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2.00《关于购买监事责任保险的议案》
13.00《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票数
14.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1)人
14.01《关于选举薛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1)人
15.01《关于选举吴文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4、授权委托人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未填报选举票数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