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联行: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证券简称:世联行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受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为了加快应收款项的回收,控制应收款项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积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对应收款项进行清收。经统计,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856.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4.98%。所有涉案金额中,原告占比93.69%,被告占比5.69%,第三人占比0.6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我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如下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原告
| 原告 | 被告 | 我司角色 | 立案/应诉时间 | 案由 | 诉讼请求 | 状态及对公司的影响 |
| 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地铁汉正街置业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2025/11/11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的车辆停泊服务费共计10,952,637.12元,违约金907,973.61元(按未能足额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违约金自2025年2月2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暂计至2025年10月31日),合计11,860,610.73元;2、请求裁决仲裁受理费、处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全部仲裁及维权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已立案,待开庭 |
| 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武汉汉正常青地产有限公司 | 原告/申请人 | 2026/1/9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5年9月30日期间拖欠的汉江湾壹号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4,469,166.03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2025年9月30日期间拖欠的汉江湾壹号车辆停泊服务费人民币6,589,92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拖欠的汉江湾壹号营销中心电费人民币31,775.03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应付费用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应付费之日起计算至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12月9日为人民币738,847元);以上暂共计:人民币11,829,708.06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2026年05月08日已一审开庭,待判决 |
| 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韦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韦玥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原告 | 2026/1/27 | 合同纠纷 | 1、判令被告韦玥科技立即向原告支付第三期份额转让款7,200万元。2、判令被告韦玥科技按4.5%/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5年12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加计50%)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6年1月16日共计为741,821.92元,具体为:(1)以应付未付的8,0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2025年12月1日止,为315,616.44元;(2)以应付未付的7,7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2日起计算至2025年12月30日,为275,301.37元;(3)以应付未付的7,2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暂计至2026年1月16日为150,904.11元。3、判令被告韦玥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4、判令被告韦玥创意对被告韦玥科技的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金额暂合计为72,741,821.92元。 | 一审已判决,对方上诉,待二审。 |
| 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韦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韦玥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 原告 | 2026/6/2 | 合同纠纷 | 1、判令被告韦玥科技立即向原告支付第四期份额转让款1亿元。2、判令被告韦玥科技立即向原告支付剩余份额转让款4,800万元。3、判令被告韦玥科技以应付未付的1.48亿元为基数,按4.5%/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5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加计50%)的标准,自2026年4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6年5月22日为729,863.01元。4、判令被告韦玥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 | 已立案,待开庭 |
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按业务线划分如下表:
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5、判令被告韦玥创意对被告韦玥科技的上述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金额暂合计为148,729,863.01元。类别
| 类别 | 合计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 大交易业务诉讼 | 3,283.04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已判决执行中,部分案件在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件已立案、待开庭。 | 调解结案案件:开发商向我司支付服务费;诉讼审理案件:判决被告开发商支付我司服务费。 | 部分案件执行完毕,部分案件待执行,部分案件我司申请强制执行。 |
| 金融业务贷款类诉讼 | 102.69 | 案件在一审阶段,已判决待生效 | 判决被告向我司归还欠款。已判决待生效,涉及金额约102.69万元 | 已判决待生效 |
| 大资管业务诉讼 | 4,170.23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已判决执行中,部分案件在一审阶段,部分案件已立案、待开庭。 | 调解结案案件:被告向我司支付款项;诉讼审理案件:判决客户支付我司款项。 | 部分案件执行完毕,部分案件执行中。 |
| 劳动争议纠纷 | 581.27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在一审、二审阶段,部分案件已立案、待开庭。 | 部分案件判决我司支付费用,部分案件驳回原告个人请求,部分调解案件我司支付款项 | 部分案件执行完毕,部分案件执行中 |
| 其他纠纷 | 202.80 | 部分案件在一审阶段,部分案件已立案,待开庭 | 案件尚未判决 | 案件尚未判决 |
除以上所列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