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1-18  保龄宝(002286)公司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告知函》,获悉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原因
永裕投资4,000,0008.46%1.08%2023年01月05日24个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永裕投资8,000,00016.92%2.15%2023年01月10日36个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永裕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永裕投资47,273,39012.71%8,000,00016.92%2.15%

2、截至公告披露日,永裕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永裕投资47,273,39012.71%8,000,00016.92%2.15%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收到的永裕投资《告知函》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上述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目前,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