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保龄宝(002286)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强先生具备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24元/份调整为11.16元/份,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90元/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陈 欣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