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戴斯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4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8日。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3年11月1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有效期届满日)。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戴斯觉先生已回避表决。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戴斯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4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8日。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3年11月1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有效期届满日)。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戴斯觉先生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增选公司总经理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本议案之日起生效。以上提名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7月27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