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2023年07月0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持有本公司股份38,139,244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10.29%)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144,410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3.55%)。
2024年01月26日,公司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01月26日,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趵朴富通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
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38,139,244 | 10.29% | 38,139,244 | 10.29%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139,244 | 10.29% | 38,139,244 | 10.2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趵朴富通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3、趵朴富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告知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