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轮候机关 | 原因 |
永裕投资 | 是 | 8,000,000 | 21.68% | 2.16% | 否 | 2024年08月30日 | 2027年08月30日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 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永裕投资 | 36,903,953 | 9.98% | 8,000,000 | 0 | 21.68% | 2.16% |
松径投资 | 9,984,837 | 2.70% | 0 | 0 | 0 | 0 |
合计 | 46,888,790 | 12.68% | 8,000,000 | 0 | 17.06% | 2.16% |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永
裕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保龄宝股份8,000,000股目前已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共计4次,其中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8,000,000股,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司法轮候冻结8,000,000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问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至今未收到与上述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目前,永裕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预披露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松径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受让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9,984,83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003%。永裕投资剩余不超过7,395,347股拟转让部分尚未完成转让,永裕投资计划在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2月2日三个月内向松径投资完成转让。
本次永裕投资新增轮候冻结800万股不会影响控股股东继续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