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奇正藏药(0022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24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菊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63,715,2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46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2,942,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316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2人,代表股份773,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58%。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773,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773,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58%。

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1,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056%;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0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02,8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1,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056%;反对1,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05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6%;反对653,7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0%;弃权11,33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赵沁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详见2023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